莘县直通车电脑会计培训学校
首页 首页 > 资讯中心 > 会计基地提醒!微信转账存在这3大涉税风险!
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微信

会计基地提醒!微信转账存在这3大涉税风险!

1
增值税方面的风险


(1)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:


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,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,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。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,通过微信交易,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,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,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。


(2)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:


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,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,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,存在偷漏税的风险。


2
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风险


(1)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,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,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。


政策依据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)第五条规定,企业发生支出,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,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。


(2)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货款,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,可能存在隐瞒收入、少报收入的涉税风险。


3
企业内部的风险


企业如果经常性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,而不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,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,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,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。


提醒: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,采用对公账户结算,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!

QQ图片20200109224948.png

近期直播

主讲:

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1…

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1讲  04-30  19:00-21:00

27人已预约

查看回放

主讲:

2025年初级实务考前冲刺第2讲

2025年初级实务考前冲刺第2讲  05-06  19:00-21:00

10人已预约

立即预约

主讲:

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2…

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2讲  05-07  19:00-21:00

8人已预约

立即预约
  • 联系客服

    客服热线  客服热线

    13969557515

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

赶紧报名加入,一起学习吧!

请联系老师
请联系老师
电话客服

电话客服

赵老师

139695575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