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,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,小微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。
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:
实现销售
借:银行存款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
期末,对减免的增值税结转营业外收入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
贷:营业外收入
报表填写:
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,相应收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主表的“货物及劳务”列第9栏“(四)免税销售额”、第10栏“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(如为个体纳税人,填写第11栏“未达起征点销售额”),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第17栏“本期免税额”、第18栏“其中:小微企业免税额”(如为个体纳税人,填写第19栏“未达起征点免税额”)。
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:
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二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